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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忠市朝阳小学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
作者:党政办公室   文章来源:朝阳小学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11年05月20日 11:51:46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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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忠市朝阳小学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

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

 

为规范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管理,激发学校文明单位创建的整体活力,真正达到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目标,经学校党支部、校委会研究决定,成立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。

组 长:薛晓宏(书记、校长)

副组长:马志忠(副书记)

成 员:李香玫(支委委员、副校长)

薛志敏(支委委员、副校长)

  丽(支委委员、年级组长)

胡晓茜(支委委员、学科组长)

朱文伟(工会主席)

马 静(教务主任)

马鹏飞(政教主任)

王吉平(总务主任)

 刘贵丽(教务副主任)

 张明奎(政教副主任)

   鹏(党政办公室主任、支部干事)

   涛(少先大队辅导员)

 

具体工作职责:

薛晓宏:全面负责学校党政班子建设、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四大文明建设工作。

马志忠:负责学校党建、党风廉政、精神文明及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。

李香玫: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宣传、教职工业务学习及业务培训工作。

薛志敏:负责学校文体活动、校园文化建设、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。

朱文伟:负责学校工会、群众文化及计划生育工作。

马鹏飞:负责学校师生三德教育、环境卫生建设、社区教育、家长学校工作

王吉平:负责学校环境建设、设施建设工作。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:

主 任:马志忠(副书记)

   成 员:周  鹏(党政办公室主任、支部干事)

           张明奎(政教副主任)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 涛(少先大队辅导员)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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