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 您现在的位置: | 主页>支部生活>精神文明> | 今天是: |
| 吴忠市朝阳小学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| |||
| 作者:党政办公室 文章来源:朝阳小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年05月20日 11:51:46 |
|
||
|
吴忠市朝阳小学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规范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管理,激发学校文明单位创建的整体活力,真正达到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目标,经学校党支部、校委会研究决定,成立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。 组 长:薛晓宏(书记、校长) 副组长:马志忠(副书记) 成 员:李香玫(支委委员、副校长) 薛志敏(支委委员、副校长) 马 丽(支委委员、年级组长) 胡晓茜(支委委员、学科组长) 朱文伟(工会主席) 马 静(教务主任) 马鹏飞(政教主任) 王吉平(总务主任) 刘贵丽(教务副主任) 张明奎(政教副主任) 周 鹏(党政办公室主任、支部干事) 闫 涛(少先大队辅导员) 具体工作职责: 薛晓宏:全面负责学校党政班子建设、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四大文明建设工作。 马志忠:负责学校党建、党风廉政、精神文明及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。 李香玫: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宣传、教职工业务学习及业务培训工作。 薛志敏:负责学校文体活动、校园文化建设、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。 朱文伟:负责学校工会、群众文化及计划生育工作。 马鹏飞:负责学校师生三德教育、环境卫生建设、社区教育、家长学校工作 王吉平:负责学校环境建设、设施建设工作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: 主 任:马志忠(副书记) 成 员:周 鹏(党政办公室主任、支部干事) 张明奎(政教副主任) 闫 涛(少先大队辅导员) |
|||
| 文章录入:党政办公室 责任编辑:党政办公室 | |||
| 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
|
|
||||||
| | 网站地图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友情链接 | 用户留言 | | ||||
|
||||